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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旋:教师评价改革要有新理念

  • 2023.09.12
  • 本科职教

教师评价改革要有新理念

黎  旋


在职业本科教育试点改革中,评价发挥着“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的作用,不仅影响着职业本科高校的办学导向,而且约束着教师的行为规范。当前,职业本科高校教师评价改革面临一系列难题,破解的关键在于转变理念,树立新的评价理念。

一是树立人本的理念。人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以人为本”应该是教师评价中的应有之义。以人为本的教师评价理念,是指突出评价活动中教师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关爱教师的生命本性,尊重教师的个性和差异,促进教师个体的成长和发展,具体包括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创设民主和谐的评价氛围、注重教师在情感态度等方面的评价内容。当前职业本科高校教师评价中过于强化教师的工具价值,而忽视教师的主体价值,存在明显的工具性,“为了评价而评价”的现象较为突出,功利主义色彩比较浓厚。以教师绩效考核为例,教师通常被要求要完成较高的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工作量,未能按要求完成者将会面临降薪、转岗甚至解聘。工作上过高的评价标准和业绩要求,会导致教师无法兼顾家庭和生活,从而打击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同时,这样过分量化的评价方式,会给教师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为此,建议树立“以人为本”的教师评价理念。具体来说,在工作量的制定上,制定适切性的工作量,关注教师的情感和身心健康需求;在评价方式的选取上,采取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适当淡化数量在教师评价中的要求和比重;在评价方法的选择上,要强调多样性和灵活性,允许超额部分的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和社会服务工作量等可以互换;在评价指标的设计上,根据教师的个性和差异,确定个性化的评价指标。

二是树立发展的理念。当前我国高校教师评价目的主要分为奖惩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两种。在理论界,教师评价目的取向由奖惩性评价转向发展性评价已成为学者们的共识。然而,在实践中,一些职业本科高校依然是奖惩性评价占主导地位。例如:把教师评价等同于教师管理和监督,把教师评价等同于教师评优,采取以一次性或末端评价为主要形式的结果性评价。在以奖惩性评价为主的导向下,教师评价仅局限在管理、查找问题和不足,只是侧重于“教师的职能”,而忽视了“教师的发展”。教师评价目的的失当使得教师评价沦为绩效奖惩、职务晋升、职称评审以及分数排名等的一种工具,由此带来最大的问题是:评什么干什么,不评什么不干什么。长此以往,将不利于教师的发展。为此,要重新定位教师评价的方向,以发展为导向,以促进教师发展为目的,重在关注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挖掘教师的潜力,扬长补短,帮助教师实现自我价值;要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不仅关注评价结果,而且关注评价过程,以更好地了解教师的工作状况和发展需求;要开展持续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不仅关注教师当前的工作表现,而且关注教师的长期发展;要探索实施增值性评价,更加注重教师在某一个阶段的所取得的进步,有效激发教师发展内生动力。

三是树立多元的理念。多元的教师评价理念,是指从多个角度和方面综合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然而,由于受到历史、技术等因素的影响,个别职业本科高校在评价内容、评价主体、评价标准等方面存在单一化的问题。在评价内容上,侧重于评价内容的数量,忽视评价内容的质量,忽略对教师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贡献率作出相应的评价;在评价主体上,一些职业本科高校教师评价主体以学校领导评价、学院评价、督导评价为主,尚未兼顾学生、教师、企业等多方主体;在评价标准上,一些学校对不同类型的教师,采用同一把尺子的单一评价标准,未能凸显职业本科教育对“双师型”教师的基本要求。为此,建议职业本科高校在教师评价中融入多元的理念。例如,进一步完善评价主体,采取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教师自评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把话语权还给教师,同时引入学生和企业等主体参与评价,探索领导评价、学生评教、督导评价、学院评价、教师自评、企业评价等多元主体相结合的教师评价体系;丰富评价内容,凸显数量、质量与贡献的多重价值追求,同时重点处理好评价内容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平衡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三个方面内容的比例,并突出三方面内容的贡献率;根据职业本科教育的特点以及不同评价对象的特点,实施分类分层评价,将教师岗位设置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型等类型,并根据职级或学历制定相匹配的评价标准和业绩要求,同时要求专业课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应先通过“双师型”教师认定。